首页>新闻>公务员>详情
2018广东省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
预约试听

发布时间:编辑:佚名

2018广东省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尚未发布。2018广东省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预计为2018年3月至4月份。请各位有志在广东省地区报考公务员的考生朋友尽早备考。以下为2017广东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仅供参考:

2017广东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5.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抄袭、协助抄袭的;
2.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3.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1.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没系统学习没把握过怎么办?您可以考虑报个公务员培训班!

考公务员So easy1

广东公务员考试培训班招生报名

南方公务员2017年下半年笔试培训信息

南方公务员面试招生简章

公务员培训班报名咨询电话:020-87227694

阅读全文
热门机构推荐
<上一篇:广东公务员考试考场有哪些规则? >南京白下哪里可以学服装设计下一篇:
1V1课程咨询 免费试听课程

编辑推荐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