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顺序,犹如大自然中的四季轮回,从总体设计到专业知识,每一门科目都是建筑之道的一次完美交融。
一、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顺序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包括:法规与职业道德、工程经济与工程管理、工程施工与工程监理、工程造价与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工程监理、工程安全与工程监理、工程法律与工程监理。在一级建造师考试中,这些科目的顺序并没有固定的规定,通常根据考生的个人情况和报考院校的要求进行安排。但一般来说,考试科目的顺序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安排:
首先,法规与职业道德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基础科目,它包括了建筑法规、建筑标准、职业道德等内容。因此,可以将这个科目安排在考试科目的首位。
其次,工程经济与工程管理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重要科目,它包括了工程经济学、工程管理学等内容。由于这个科目与其他科目的联系较为紧密,因此可以将它安排在考试科目的第二位。接下来,工程施工与工程监理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核心科目之一,它包括了工程施工技术、工程监理技术等内容。这个科目与实际工程施工和监理密切相关,因此可以将它安排在考试科目的第三位。然后,工程造价与工程监理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另一个重要科目,它包括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监理管理等内容。这个科目与工程造价和监理密切相关,可以将它安排在考试科目的第四位。接下来的几个科目,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工程监理、工程安全与工程监理、工程法律与工程监理,都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必考科目。这些科目的顺序可以根据考生个人的学习情况和兴趣爱好进行安排。
二、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6.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二)级别为免两科(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