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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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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编辑:佚名

在职硕士院校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渊源于1980 年创设于世界经济系的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1981 年1 月,院系结构调整,原世界经济系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教师全部调整至经济学系,在经济系设立经济法教研室。1987 年,在经济学系开始设立经济法学专业,并于同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1 年12 月,以经济法教研室的教师和经济法专业的学生为基础,设立经济法学系,下设经济法专业和国际经济法专业。1998 年我国高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与此相适应,1998 年 8 月,经济法学系易名为法学系,并着手筹建法学院。1998 年12 月,法学院正式成立。


我院现有教师44人,其中教授14名、副教授17名、讲师10 名。其中,12位教授为博士生导师,29位教师为硕士生导师。我院现设有法律经济学、法律金融学两个博士点;以及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等五个法学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现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450 余名。

2017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在职硕士报名条件

本科学历、2013年3月31日以前取得学士学位者,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志完成学业人员均可报名,入学。不申请学位的学员,入学条件可适当放宽。

在职硕士课程介绍

热招中!

(入学 在职学习 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

专业介绍:

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其立足于民商法学、行政法学基本知识,依据一定的经济学原理和社会学常识,分析、建构市场经济下的竞争机制、宏观调控、社会保障、涉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法律体系框架。该学科较多地运用比较法学、实证分析法学和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的知识、理论和方法。

培养目标:

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全面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能有效服务于经济、管理和司法领域的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

教学特色:

◆正规系统的硕士教育——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的联考机会 —— 符合条件者, **多可四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联考。

◆便捷 的入学方式——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严格的入学资格联考,入学。

◆可视实用的学习回报——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可助成功。

报名流程

在职报名流程:仔细阅读招生简章/电话咨询--- 下载并填写电子版报名表 三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Email至----等学校审核**通知---发放入学通知书(开学前两周)----同学缴纳学费(开学前一周)---报到开学。

在职硕士学费学制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现行规定,本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须缴纳下述费用:

**阶段学费(2年):按每人38000元收取,一次性交付;论文答辩时支付第二阶段费用:目前为每人6000元。

学员在入学2周内,不需任何理由可退还已缴纳的学费。入学2周后,因故不能学习者,所缴学费恕不退还。 学习期限两年,周末集中授课。

颁发证书

学员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教学计划修满所规定的学分,发给由上海财经大学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申请学位者,在修满12门课后,需参加全校组织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加考。

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完成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全部课程学习,联考合格并符合国家规定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参加国家组织的在职人员“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联考。成绩合格者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硕士论文答辩者,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授予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法学硕士学位。

在职硕士报名电话

柚子老师:18898749420(手机/微信)     QQ:2796366261

骆老师:17322331323(手机/微信)     QQ:3396386909

地址:深圳市南 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科兴科学园B1单元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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