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
抢手好岗位 “钱”景皆可有
01人才需求多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02补贴力度大
山东、河南、山西、海南、陕西、四川、天津、云南、贵州、重庆等各地省市级政府颁布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给予1000-6000元不等补贴。
03就业方向广
工作范围广泛,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皆可选择就业。
市场发展所需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协调员
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组织单位:
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考试。
发证单位:
考试合格后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等级划分:
劳动关系协调员共设4个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
考试情况了解一下 备考有的放矢
01考试说明
考试时间:
每年2次,一般为5月和11月。
考试科目:
四级和三级考核:《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二级和一级考核:《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
02目标人群
•党政机关、劳动关系协调机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工会基层组织等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
•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律师服务等行业相关人员;
•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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