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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广西心理咨询师三级级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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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经国家劳动和社会**部《劳社鉴函[2003] 1号和[2004]

12号》文件公布,审定我会为广西《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培训定点机构》,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三级)培训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

(一)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专毕业,或其他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初级职称,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者,或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五年并能出具可靠证明,经心理咨询师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者。

(二)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其他专业硕士毕业;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的中级职称,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3年以上;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的高级职称,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1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者。

二、培训内容: 1、基础理论知识:职业道德、相关法律知识、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与健康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

2、技能操作相关知识: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

3、教材:用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国培训技能指导中心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织编写。《心理咨询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三、培训方式与**

全日与业余培训相结合,基础理论与技能操作相结合;面授(20天)、自学(完成作业)、见习实习2周,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厅颁发结业**。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部颁发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

报名方式 一、开班时间、地点、手续 培训方式:全日班(1) 培训时间:06/02/15---06/03/05 业余班 06/02/18---06/04/18

全日班(2) 06/03/13---06/04/07 暑假班(全日) 06/07/24---06/08/15

报到注册地点:南宁市桃源路37号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教学楼二楼广西心理卫生协会办公室报到。

注册手续:填写报到名册、学员登记表、交验*高学历**、职称**、身份证及心理咨询实践年限函件等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三枚、缴交学费心理咨询师三级2900元、二级3500元,报名费20元,(学费含授课费、实验实习费、书费、结业**工本费)。食宿自理。

二、填写报名回执单

接此通知后,凡参加学习者,速填写报到回执单,寄送到南宁市桃源路37号广西心理卫生协会办公室收。邮编:#,电话(传真):0771-,手机:、、。

本课程名称:南宁广西心理咨询师三级培训班


咨询热线:13647813730    QQ:313392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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