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文化偶像。他可以是一本书、一套时装、一部电影、一所大学——或者,一个人。
作为一个时代的文化符号,偶像总是穿着未必合身的道德与精神盛装,在历史与文化的场域中张扬,并在传媒的合力策划下被推上世俗的峰巅。
邹文从没想过成为这样一种偶像。他单纯地喜欢跳舞,钢管舞,一种融杂技、瑜伽、体操和舞蹈动作于一体,可刚劲可柔美可健朗,然而却曾经烟笼雾罩,被认为**能唤起人们原始欲望的民间舞蹈。
邹文与钢管舞缘起偶然,十四岁的时候,还在湖北荆州老家的邹文在电视上看到一段钢管舞的表演——绚丽的舞台,动感的音乐,飞翔的感觉,天地间独有的激情四射——这一切令十四岁的少年心旌摇曳,他做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决定:去深圳学习钢管舞。怀揣着父母凑来的三百元钱,背着简单的行李,邹文登上了南下的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