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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会计年度和折旧年度不一致时应如何计提折旧

来源:会计实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8-21
问:在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计提折旧时,如果会计年度和折旧年度不一致,按照会计年度计提折旧时,应该怎样处理?

答:在采用日历年度制下,会计年度指从1月1日至当年的 12月31日,而折旧年度是从该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起,连续12个月的一段期间。例如2007年6月10日,购入一项价款为20万的固定资产,折旧期为 5年,采用双倍余额计提折旧。那么第一个折旧年度是从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第一个折旧年度的折旧额为20×0.4=8(万元),而该固定资产2007年折旧额为8×6/12=4(万元)。某年度应该计提的折旧额是指某个会计年度应该计提的折旧额,而非折旧年度应该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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