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考研网校 > 法律硕士 > 法硕联考视频课

热门课程

法硕联考视频课

法硕联考视频课在考研培训班的选择上,把握两个原则即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以及"适合的就是好的"。所以,无论哪个考研培训班,无论是实体班还是网络课程,只要是适合自己的就是好的。在对自身复习习惯等多种因素有了清醒的认识后,就要充分考察培训班,以便判断一个培训班是否适合自己。新东方考研课程试听,请点击这里

新东方在线网课 ——是国内首批专业在线教育网站之一,依托新东方强大师资力量与教学资源,拥有中国先进的教学内容开发与制作团队,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个性化、互动化、智能化的卓越在线学习体验。课程涵盖出国考试、国内考试、职业教育、英语学习、多种语言、K12教育等6大类,共计近3000门课程。目前,新东方在线网站个人注册用户已逾2000余万,移动学习用户超过5000余万更是培训各方面的佼佼者。

选择一个好的考研网校很重要,但其中也离不开自身的努力,这里小编为大家摘录了一些考研相关知识点,方便考生学习:

法硕考研要点 非法经营罪两种情形的认定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它是在分解1979年刑法规定的投机倒把罪的基础上形成的。学界一般将投机倒把罪与玩忽职守罪、流氓罪并称1979年刑法的三大“口袋罪”。
刑法规定了非法经营罪之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口袋罪”的弊端,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非法经营罪也渐渐扩张起来,这与条文本身存在的问题是分不开的,在非法经营罪的条文中,“违反国家规定”这种空白罪状描述方式导致非法经营罪罪状内容高度不确定,第四项“堵漏条款”(也称兜底性条款)导致非法经营罪罪状内容具有极大包容性。笔者对此探讨如下:
空白罪状的认定与罪刑法定原则
所谓空白罪状,是指在罪状中仅规定某种犯罪行为,但其具体特征要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制度的规定来确定。空白罪状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的特征,具有保持刑法典前瞻性、相对稳定性和严密刑事法网的功能,但是空白罪状在一定程序上与罪刑法定原则存在冲突。
空白罪状的高度开放性必定带来很大的扩罪的可能性,它将犯罪的具体特征留给其他的参照依据去确定,而且有很多还是将来的参照依据,不断涌现的参照依据具有不确定性,从而使现存的罪名变得十分不稳定,违背罪刑的确定性。
空白罪状条文与罪刑明确性原则相违背。这主要表现在:一是空白罪状对参照依据指示不明确,如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规定的“违反国家规定”指示就不甚明确。由于参照依据不明确,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必然是无所适从,出现不统一的现象。二是参照依据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规定不明确或者根本没有规定,而对符合行政违法的特征的描述不足以成为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
所以从应然的角度出发,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确定性和明确性,空白罪状应当越少越好,甚至不应该出现空白罪状,但是,从立法的实际水平和现实生活的需要来看,空白罪状又是不可或缺的,既然如此,就不能放任空白罪状的滥用,而应该通过司法手段对其进行严格限制,特别是对“违反国家规定”把关。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字面上把“违反国家规定”表述为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之一,并规定了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要件。这属于一种不完全的“空白罪状”。
按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那么,这种国家规定应该规定到何种程度才算是真正符合罪状并可以作为判定刑事违法的依据?司法实践中,有些司法机关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关于印发〈刑事法律适用问题解答〉的通知》第三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问题的解释是这样的:“在认定本罪时,一般应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规定的刑事法则为依据。不能把非法经营罪当做新的"口袋罪"扩张适用。”

点击阅读全文

专业考研老师在线答疑

13365

-考研问题已解答-

我要提问
全程班 直通车

新东方在线考研培训班 早备考效果佳 好成绩水到渠成

新东方在线法硕老师简介

他们教过的人都成了考神、学霸,听他们的课,"逆袭"的不止一次考试,更是你的人生

法硕老师英语老师日语老师
  • 陈璐琼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陈老师有多年的考研法硕辅导经验,尤其精通法硕综合课程,陈老师幽默风趣、充满激情的授课方式深受广大考生喜爱,独创性的学习方法、复习理念让无数考生受益匪浅。

    授课内容法理学、法制史
  • 刘校逢

    刘校逢,新东方在线法律硕士刑法学主讲老师,具有十多年丰富的一线教学经验,熟悉考试的命题特点、命题思路、命题规律,能够准确把握考试的重点、难点、考点。授课风格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通俗易懂,深受广大学员喜爱,被学生亲切的成为"刑法皇叔"。

    授课内容刑法学
  • 杨长庚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自2008年始讲授全国法硕联考民法专业课程。授课重点突出,生动风趣,融民法学习的科学性、实战性和趣味性于一体。

    授课内容民法学
  • 安丽娜

    新东方在线考研法律硕士宪法学主讲老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课程风格课程风格逻辑严谨、重点突出、考点鲜明,让同学利用最短的时间快速掌握宪法学考查要点。

    授课内容宪法学
  • 王江涛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14年英语教学经验,先后主讲新概念英语、高考、四级、六级、考研、专四、专八、翻译硕士、BEC、托福、雅思等各项课程。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写作畅销书)、《英语高分写作字帖》系列、《十天搞定英语词汇》系列等。

    授课内容写作
  • 田静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集团优秀教师,北京新东方学校优秀教师。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教师培训的经验,尤其擅长帮助同学们补充基础英语的功底。主讲考研英语语法,授课时注重将兴趣和实用贯穿始终,让同学们感受到英语其实很简单有趣,同时又明确地帮助大家了解怎么样与考试和实践相结合。

    授课内容语法&阅读
  • 李旭

    新东方集团十大演讲师冠军,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梦想之旅"讲师团成员,多次与俞敏洪老师同台演讲,人民网教育频道、腾讯网教育频道特邀专家。现任新东方教学培训师以及新东方在线考研阅读、大学英语四六级听力、考研复试口语听力等主讲教师。

    授课内容阅读
  • 褚进

    新东方在线日语主讲老师。新东方集团第一个日语教学项目"集团培训师"资格获得者。新东方集团杰出教师。南开大学日语系毕业,曾代表南开大学公派日本留学。多年致力于日语初中高级以及各类日语考试的教学研究,在考研日语研究上也经验颇丰。主编、参编著作如下:《日语能力考试1级文字词汇详解》;《大家说日语》1-6册系列教材;《新日语能力测试N1语法》等。

    授课内容公共日语

考研备考百宝箱解你所惑

考研课程及困惑在线咨询实时答疑

热门文章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