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考研网校 > 法律硕士 > 六安法律硕士培训班

热门课程

六安法律硕士培训班

六安法律硕士培训班 想学习考研知识,很多人都会推荐的就是新东方在线网课。新东方在线是有名气的老牌培训机构了。有很多要考研的学子就是在这里报的课程,评价还是不错的。免费试听课大家可以先去了解下。 新东方考研课程试听,请点击这里

新东方在线网课 ——是国内首批专业在线教育网站之一,依托新东方强大师资力量与教学资源,拥有中国先进的教学内容开发与制作团队,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个性化、互动化、智能化的卓越在线学习体验。课程涵盖出国考试、国内考试、职业教育、英语学习、多种语言、K12教育等6大类,共计近3000门课程。目前,新东方在线网站个人注册用户已逾2000余万,移动学习用户超过5000余万更是培训各方面的佼佼者。

选择一个好的考研网校很重要,但其中也离不开自身的努力,这里小编为大家摘录了一些考研相关知识点,方便考生学习:

法律硕士民法预热辅导

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是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四个有效要件来认定: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合法。
  知假买假,利用他人的违法行为来营利。不能双倍赔偿,因为并非对于欺诈行为不知情,是民法上的期诈。案例。
  各个的构成要件:故意,行为,因果关系。
  除此以外,按合同法规定,在合同当中有下列条款的无效:1、以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要求免责的(比如:公伤概不负责)。但由于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的公伤,雇佣人可以免责。2、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要求免责的。(如护士可以注意到医生没有注意到的过失就是重大过失)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以下两种: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具体包括:(1)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如把买卖误解为赠与行为;(2)对标的物的误解,如把复制品当作原件;(3)对价金的误解,如将10000元误认为1000元;有一年的法硕考题,相机标价少标了1000元。(4)对当事人的误解,如把某甲当作某乙。民法上的误解仅限于对行为内容的误解,不包括对行为的动机的误解,而且这种误解是重大的、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的。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特点:(1)行为结果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而另一方则获得显然超过了正常情况下所能获得的利益(暴利);(2)不利一方当事人所为民事行为并非是其本意。如是由于屈服于对方权势、缺乏经验或过于轻率等;(3)这种不公平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或者是当时社会所公认的不公平。需要注意的是,此所谓显失公平仅指一方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对方的缺乏经验而造成的不公平,而不包括因为受欺诈或受胁迫而造成的不公平。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重要):口决:挑事主1.无效的条件不同。无效民事行为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也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争议,该行为都是无效的,是绝对无效;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相对无效,是有条件的无效。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可是该行为无效的前提条件。2.无效的时间不同。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有了约束力,只有在被撤销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除斥期间。一般民事行为。若是合同行为,则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无效的民事行为,没有这种时间限制。3.主张无效的人不同。无效的民事行为,双方当事人或与该民事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主张无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受理的案件中发现属于无效范围的,也可以主张确认其无效;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通常是因该行为而蒙受不利的一方)才可主张无效,其他人不享有撤销权。另外,在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中,如果属于部分无效的,没有被撤销的部分继续有效。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重要):是指法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行为是一种允许事后补正的法律行为。主要有: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依法不能从事的法律行为。其行为效力有待其法定代理人确认。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3.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从事的法律行为。4.在债务人擅自转让债务的行为,因以债权人是否同意该转让行为而使其效力有所不同,所以,债务人转让债权的行为也可以认为是效力待定行为。
  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事先征得同意,是当然有效。效力待定的才需要事后追认有效。尹的案例。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追缴财产(追缴非法所得)。

点击阅读全文

专业考研老师在线答疑

13365

-考研问题已解答-

我要提问
全程班 直通车

新东方在线考研培训班 早备考效果佳 好成绩水到渠成

新东方在线法硕老师简介

他们教过的人都成了考神、学霸,听他们的课,"逆袭"的不止一次考试,更是你的人生

法硕老师英语老师日语老师
  • 陈璐琼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陈老师有多年的考研法硕辅导经验,尤其精通法硕综合课程,陈老师幽默风趣、充满激情的授课方式深受广大考生喜爱,独创性的学习方法、复习理念让无数考生受益匪浅。

    授课内容法理学、法制史
  • 刘校逢

    刘校逢,新东方在线法律硕士刑法学主讲老师,具有十多年丰富的一线教学经验,熟悉考试的命题特点、命题思路、命题规律,能够准确把握考试的重点、难点、考点。授课风格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通俗易懂,深受广大学员喜爱,被学生亲切的成为"刑法皇叔"。

    授课内容刑法学
  • 杨长庚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自2008年始讲授全国法硕联考民法专业课程。授课重点突出,生动风趣,融民法学习的科学性、实战性和趣味性于一体。

    授课内容民法学
  • 安丽娜

    新东方在线考研法律硕士宪法学主讲老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课程风格课程风格逻辑严谨、重点突出、考点鲜明,让同学利用最短的时间快速掌握宪法学考查要点。

    授课内容宪法学
  • 王江涛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14年英语教学经验,先后主讲新概念英语、高考、四级、六级、考研、专四、专八、翻译硕士、BEC、托福、雅思等各项课程。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写作畅销书)、《英语高分写作字帖》系列、《十天搞定英语词汇》系列等。

    授课内容写作
  • 田静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集团优秀教师,北京新东方学校优秀教师。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教师培训的经验,尤其擅长帮助同学们补充基础英语的功底。主讲考研英语语法,授课时注重将兴趣和实用贯穿始终,让同学们感受到英语其实很简单有趣,同时又明确地帮助大家了解怎么样与考试和实践相结合。

    授课内容语法&阅读
  • 李旭

    新东方集团十大演讲师冠军,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梦想之旅"讲师团成员,多次与俞敏洪老师同台演讲,人民网教育频道、腾讯网教育频道特邀专家。现任新东方教学培训师以及新东方在线考研阅读、大学英语四六级听力、考研复试口语听力等主讲教师。

    授课内容阅读
  • 褚进

    新东方在线日语主讲老师。新东方集团第一个日语教学项目"集团培训师"资格获得者。新东方集团杰出教师。南开大学日语系毕业,曾代表南开大学公派日本留学。多年致力于日语初中高级以及各类日语考试的教学研究,在考研日语研究上也经验颇丰。主编、参编著作如下:《日语能力考试1级文字词汇详解》;《大家说日语》1-6册系列教材;《新日语能力测试N1语法》等。

    授课内容公共日语

考研备考百宝箱解你所惑

考研课程及困惑在线咨询实时答疑

热门文章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