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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辽宁鞍山海城市第二批次教师 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3-07-17| 来源:转载

2023上半年辽宁鞍山海城市第二批次教师 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海城市教育局定于2023年7月17日—19日期间开展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请认真阅读《公告》,并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见附件1),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7月17日—7月19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网上小程序预约

本次认定工作需要网上小程序预约现场确认时间,请各位申请人合理安排确认时间,未经预约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网上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23:59)。

联系人:张老师预约电话:13065452296

三、现场确认地点

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20、C21窗口(海城市东柳村71号)

四、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按照个人所属类型,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A.户籍在海城市的申请人:提供户口本原件

B.居住证申领地为海城市的申请人:提供海城市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如无法立即开具,可提供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明)

3.毕业证原件和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核验报告(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5.体检表原件(附化验单)

6.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

五、确认现场办事流程

认真配合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排队等候,依次办理。现场办理业务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网上预约仅代表办理时段,不代表办理顺序。

六、要求

(一)请按照网上预约的时段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二)当场确认材料不合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认定。

(三)《海城市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见附件2),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后打印(申请人基本情况请勿手写)。

(四)申请人自备档案袋,把需要提交的材料按序装袋,并将《海城市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平整张贴在档案袋正面。

(五)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原则上需本人到场,如本人在外地确实无法亲自到现场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

1.委托书(样式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七、其他未尽事宜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因错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不得在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四)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查阅海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其他事宜详见海城市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认定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网上预约现场认定时间小程序码

附件2:海城市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附件3:委托书

海城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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