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结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石拐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受理人员范围
具有石拐区户籍或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特别提示:本次认定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笔试合格证有效的情形为:(1)两科均为2021年取得。(2)一科2021年,一科2020年或2019年取得。其他情形无效。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持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初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中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3.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申请人网上注册报名和网上资料审核相结合的办法,申请者须按照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上传材料及审核——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进行学历认证。
⑥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籍信息,不需要填写学历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对应为“无”。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首页弹出的网站通知中或在“须知”(点击)页面下载《个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网上申报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具有石拐区户籍、石拐区居住证、申请认定可选择石拐区教育局。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11月4日9:00至11月30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上传审核材料
从今年开始,石拐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零现场”审核,申请人无须现场提交材料,所有材料需扫描成电子件打包发在指定邮箱。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请申请人员于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8日把相关的材料扫描成电子件打包,并在压缩包中放一个Word版的申请人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申报学段、申报学科、手机号码、是否参加面试、上传材料清单等。打包的文件包以姓名命名,提交材料一定要清晰、完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17:00,提交材料邮箱地址sgjysz@163.com,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申请。
(四)材料提交说明
1.身份证明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扫描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和本人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扫描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正反面。
(3)驻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扫描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正反面。
(4)在石拐区工作的正式在编职工,扫描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和编本原件(花名页)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扫描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扫描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即持有中师、幼师毕业证,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要把《内蒙古自治区职业中学(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上传。特别提示: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并上传《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扫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扫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其他人员扫描通过学信网核验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扫描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扫描普通话证书原件。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2)持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而且是初等层次)且在有效期内,(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两科均为2021年取得;二是一科2021年,一科2020年或2019年取得。其他情形无效。),需扫描两科《合格证书》并上传。
(3)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需扫描上传完整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必须有教育学、心理学必修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
(四)体检
申请人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认定办 证照片粘贴页》到石拐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表和照片页一并交至医院。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统一交回石拐区教育局,不必自行领取。合格者将与教师资格证书一起发放;如果体检不合格,会电话通知本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1.石拐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北方医院门诊大楼一楼体检科(公交车10、11、22、25路到北方医院下车,联系电话5231416、5231413),每天上午八点,需空腹,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
2.申请人需在11月28日到12月20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体检,请按指定医院要求时间进行体检)
3.因妊娠期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交由石拐区教育局存档。申请人妊娠结束后须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后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石拐区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我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受疫情影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形式待确定,确定后将发布补充通知,请关注“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请申请者按规定参加测试,未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教师资格证发放领取
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符合认定条件申请者到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党政大楼B座309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体检表各一份。(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来领取请致电0472-8728335。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体检表需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今后工作单位将会查询核实。
三、补办 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注意事项
1.补办 证书:凡证书发放单位是石拐区教育局,且证书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的申请者,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如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2008年之前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单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2寸蓝底照片两张,2008年之后的教师资格证书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于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8日(工作日)期间交至石拐区教育局进行补发换发证书。
2.补办申请表:凡由石拐区教育局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需要补办的申请者,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正反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按要求填报,贴照片、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于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8日(工作日)交至石拐区教育局进行补发换发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报名和网上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现场受理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经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附件:点击查看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办 证照片粘贴页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填表说明
原文标题:石拐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iguai.gov.cn/information/btsg62/msg22241311265.html
关于黑龙江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入口安排、流程以及考试时间,以下是详细解答一、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打印时间根据...
关于海南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入口安排、流程以及考试时间,以下是详细解答一、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打印时间根据最...
关于西藏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入口安排、流程以及考试时间,以下是详细解答一、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打印时间根据最...
关于青海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入口安排、流程以及考试时间,以下是详细解答一、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打印时间根据最...
关于新疆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入口安排、流程以及考试时间,以下是详细解答一、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打印时间根据最...
关于甘肃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入口安排、流程以及考试时间,以下是详细解答一、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打印时间根据最...
关于陕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入口安排、流程以及考试时间,以下是详细解答一、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打印时间根据最...
关于广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入口安排、流程以及考试时间,以下是详细解答一、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打印时间根据最...
教师资格
课程资料包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