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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陕西西安市雁塔区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2-11-22| 来源:转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雁塔区2022年下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2022年下半年陕西西安市雁塔区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符合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且在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11月14日—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提示:请大家务必按照上述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避免拥挤。

  三、现场确认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地址:雁塔区翠华路259号附近(雁塔区大雁塔小学北侧20米家属院内)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本人办理:

  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我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10年以后颁发的等级证书必须核验通过)。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

  ①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

  ②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④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五、认定结果公示及领取证书

  1.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领取证书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15天左右通过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http://www.yanta.gov.cn/)进行公示,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2.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专营权是法律赋予邮政部门的特殊权限,受国家法律保护。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2022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②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请务必在系统中再次核实邮寄地址,确保及时准确接收证书。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③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因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疫情防控须知:

  ①现场确认需查验陕西一码通、通信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

  ②现场确认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书》(见附件2,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

  ③查验一码通、行程卡非绿码、在隔离管控期、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非阴性及不符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的申请人(被委托人)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雁塔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029-85381282(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点击查看

  1.授权委托书.docx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书.docx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8日

  原文标题:西安市雁塔区2022年下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ta.gov.cn/xwzx/tzgg/636a0465f8fd1c4c212745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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