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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辽宁朝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2-11-03| 来源:转载



根据《关于辽宁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2〕25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2022年下半年辽宁朝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朝阳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驻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朝阳市的中国公民,可在朝阳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在朝阳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朝阳市教育局认定。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其中,朝阳户籍的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认定;非朝阳户籍的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可在双塔区教育局申请认定,也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审核确认点。(例如:申请初中教师资格,户籍为北票市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北票市教育局)。

(二)体格检查

根据本人认定教师资格类别,下载《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或《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附件2),体检表必须双面打印,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考生请在体检前和医院确定,体检医院是否为县级及以上医院,能否使用《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进行体检,是否每个体检项目的检查都会有医生负责签字,如有极特殊情况不能检查的项目,必须由医院(或医生)在对应的项目栏内注明原因并签字或盖章,否则此项体检内容无效。最后在“体检结论”栏目内写明是否合格,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内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提供2022年10月24日及以后的体检结果有效。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正反两面转为PDF格式,并提交单项检测化验单PDF格式。

(三)确认审核

受疫情影响,本次确认审核环节采取网上确认方式,申请人完成确认点选择后,须将下列确认材料电子版文件放置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报名号+姓名+认定学段+认定学科+联系电话”(如28312368+李四+高中语文+13500001111),并压缩为zip格式,于10月24日8时至11月6日17时确认审核期间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zip格式文件发送至申请人网上申请所选择认定机构的指定邮箱。

文件夹内包含以下材料,且须按要求命名: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命名为“1.身份证”。

2.属地证明的扫描件,命名为“2.属地证明”。

①户籍是朝阳市的申请人提供本人朝阳市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②居住地在朝阳市的申请人提供有效的朝阳市居住证正反面。

③非朝阳户籍的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正反面扫描件,命名为“3.体检表”。

4.学历证书扫描件,命名为“4.学历证书”。

如申请人网报时系统比对核验通过,则无需提供。

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命名为“5.普通话”。

如申请人网报时系统比对核验通过,则无需提供。

6.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命名为“6.职称、资格证书”。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制证照片(JPG格式),命名为“报名号+姓名”,如“28312368+李四”。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将在朝阳市教育局发布。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确认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认定机构,以认定机构安排为准,认定机构邮箱及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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