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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广西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1-10-26| 来源:转载

2021下半年广西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44号)等文件和要求,结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区2021年下半年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12月1日17:00。

二、认定机构及权限

福绵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福绵区户籍;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福绵区居住证;

(三)持福绵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福绵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驻福绵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若为2021届公费师范生或教育类研究生,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申请人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有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福绵镇)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两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

(二)体检。

体检地点:福绵区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2021年11月20日起至12月3日止,考生自行安排。

体检注意事项:

1.请自行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填写姓名、性别等个人信息,贴好照片(可以直接用电子相片粘贴到体检表上再打印,照片标准:免冠彩色标准相片小2吋,3.5×4.5cm,与网报所用相片一致),申请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在时间要求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用A4纸双面打印,但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

2.要求:持本人身份证空腹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给福绵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办公室,申报人员不得带走。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的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审核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2.现场确认地点:福绵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福绵区人民政府往马尔代夫水上乐园方向300米左右)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②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吋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③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A.户籍在我区的已毕业人员或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B.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C.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D.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E.驻福绵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供),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⑥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⑦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及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获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我局将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按现场认定时告知的时间到我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时还须核验学历证书。

六、疫情防控要求

1.严格执行广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申请认定期间勿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2. 申请人须正确佩戴口罩,持健康绿码进入现场确认场地,并要求,配合做好测温登记工作。

3.体温高于37.3度的不得进入现场申请认定,可委托他人代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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