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妊娠期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包括保健药品。
(2)根据孕周大小即胎儿所需发育时期考虑用药,如怀孕3个月以内是胎儿器官发育重要时期,用药要特别慎重,可以推迟治疗的尽量推迟到这时期以后。
(3)根据药物可能对胎儿影响程度不同,从选择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起用,如妊娠合并甲亢,选用先后程序可为:镇静剂(安定)、β受体阻滞剂(可替洛贝)、抗甲状腺代谢药(丙硫氧嘧啶)。
(4)新药和老药同时有效时,能用效果肯定的老药,就避免使用尚未确定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新药,能用小剂量药物就避免用大剂量药物。
执业药师考试《中药综合知识与技能》考点:中医理论基础的11个考点
扫码添加老师微信,获取下载码
考点试题免费下载若已添加微信获取下载码,可输入下载码直接下载
下载码出错,请重新输入